在万物复苏的三月,雷锋精神如同一股温暖而持久的春风,吹拂着华夏大地的每一个角落。雷锋,这个平凡而伟大的名字,承载着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早已深深烙印在中华民族的精神谱系之中。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法治建设与雷锋精神这一红色文化之间,正悄然构建起紧密而深刻的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在第62个“学雷锋纪念日”和第26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来临之际,我县以“雷锋精神+法治建设”为主线,深度融合红色文化与法治实践,推动雷锋精神这一红色基因在基层焕发光彩,为我县法治建设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志愿服务引领法治实践。3月5日,我县举行“学雷锋 做志愿 服务改革建新功”为主题的沁水县2025年新时代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活动贯穿全年。重点围绕在服务群众中建新功、在服务新兴领域中建新功、在服务社会治理中建新功等方面。沁水县冬日阳光志愿服务队代表宣读了倡议书,并为党员志愿服务队进行了授旗,活动现场,各支志愿队伍为群众提供包含政策咨询、健康义诊、法律援助、义务剪发等多样化服务。县公安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法学会等部门志愿服务分队在树理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台,通过发放《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手册,结合典型案例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以“零距离”的志愿服务活动,让普法宣传更加接地气、冒热气,切实将法治理念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红色基因赋能基层治理。近年来,我县积极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这一红色文化,探索出具有地方特色的“赵树理调解”品牌,县综治中心364名女网格员以"赵树理调解"为载体,传承雷锋精神,将雷锋无私奉献的精神融入日常工作。她们穿梭于大街小巷,奔走在楼栋单元之间,化身矛盾纠纷的“润滑剂”、特殊群体的“暖心人”、网格安全的“守护者”。以“四理六象”(四理:较真认死理、无理搅三分、得理不饶人、说理不走理;六象:人民作家赵树理笔下的“常有理”“惹不起”“铁算盘”“能不够”“小反倒”“糊涂涂”六种人物形象)把握纠纷双方特点,用“五先五后”(先看戏后说事、先算账后了事、先放气后说理、先把脉后治病、先戴帽后和好)巧书调解故事,让辖区重归和谐,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守护者,将雷锋精神转化为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让雷锋精神在社会治理的末梢绽放时代光芒。沁水政法在公众号开设“‘锋’‘网’同行录”专栏,广泛宣传网格员先进典型,高擎学习雷锋精神旗帜,凝聚社会治理正能量。
雷锋精神是红色文化的瑰宝,法治建设是现代化治理的基石,二者的深度融合将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我县各单位各部门肩负着推动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更应积极探索法治建设与雷锋精神红色文化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将其融入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下一步,我县将以红色文化为引领,持续推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通过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雷锋精神元素融入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景观,让群众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与雷锋精神的双重熏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结合“学雷锋纪念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法治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依托“枫桥经验”、“赵树理调解法”持续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等方式,弘扬雷锋精神,传播法治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传承雷锋精神的浓厚氛围,让雷锋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为雷锋精神增添法治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