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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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司法合力 共筑矫正防线

发布日期: 2025-05-27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5周年之际,沁水县司法局邀请沁水县人民法院、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沁水县公安局共同为社区矫正对象呈现了一场精彩的法治盛宴。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纪律观念。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樊泮军同志以“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为核心,通过“法条解读+案例剖析”的方式,强调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树立身份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沁水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常飞飞同志以“珍惜矫正机会,远离撤缓风险”为题,从缓刑的定义、撤销缓刑的条件、流程、后果以及如何避免撤销缓刑等五个方面对撤销缓刑进行了详细阐述,通过剖析撤销缓刑的真实案例,直观展示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强调撤销缓刑并非“免死金牌”,任何漠视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沁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一级警长李峰江同志围绕预防犯罪,讲授了题为“守法规、正言行”的课程,从“黄赌毒电诈”四大违法犯罪领域入手,引用大量鲜活的案例和实用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犯罪行为产生的“连锁反应”、打击犯罪的初衷和意义,为社区矫正对象筑牢“守法堤坝”,也为预防重新犯罪筑牢防线。

沁水县司法局派驻民警、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级警长张振峰同志以“高墙内外的生活”为主题,通过生动的语言为社区矫正对象展示了“高墙内”的生活场景以及失去自由后的生活困境,引发在场人员的深思。强烈的对比和情感的共鸣,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代价,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公检法司同堂授课,整合了各方资源,形成强大合力,为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从“管得住”到“矫得好”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