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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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时光的调解实践

发布日期: 2025-08-13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十里乡作为纯农业乡镇,祖祖辈辈以土地为生存根本。2025年国家推行“三轮土地延包”政策之际,一起潜在的土地矛盾纠纷逐渐显现。田老太与李老汉的土地纠纷颇具典型性,既关乎过往遗留问题,又涉及当下政策衔接,最终在基层调解力量的推动下圆满化解。

故事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当时,田老太作为某村村民,因盖房需要宅基地,与同村村民达成两次土地置换:第一次是将自己名下的5亩耕地置换为村里的3亩闲置宅基地;第二次是李老汉因自家宅基地审批困难,用1亩耕地置换田老太手中闲置的0.3亩宅基地。两次置换均未签订书面合同。置换后,田老太实际仅使用0.3亩宅基地建房,剩余宅基地长期闲置;李老汉虽获得0.3亩宅基地,但因外出打工亦未建设。

随着国家土地政策趋严,土地流转、征收补偿等新规陆续出台,矛盾开始凸显。李老汉之子在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中发现,自家实际由田老太耕种的1亩耕地仍登记在父亲名下,遂通过多种渠道反映“土地被占用二十年,要求返还”的诉求。从法律层面看,李老汉的诉求确有依据——耕地地亩册登记从未变更,缺乏权属转移凭证;而田老太虽实际耕种多年,却因年代久远、原村支书及会计离世,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维权陷入困境。

为破解这一“无凭无据”的困局,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的联合调解组展开细致调查。调解组成员走村入户,逐户走访知情人,最终找到5位健在的知情老人。在调解组见证下,老人们共同签署《情况说明》,还原了二十多年前的置换细节,为纠纷解决提供了关键人证。

面对人证支持,李老汉态度缓和:“其实不想闹,就是孩子不懂事......”调解组趁热打铁提出“双向返还”方案:田老太返还给李老汉这些年实际耕种的1亩耕地;李老汉返还给田老太0.3亩宅基地;同时协调解决村委过往遗留问题——早年村委征用田老太土地用于公共建设时,虽划拨3亩耕地由其临时耕种,却未及时办理确权手续,经调解,村委承诺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田老太的土地确权。

此次调解实践,生动诠释了基层治理中“法理”与“情理”的平衡艺术。从法律层面,耕地权属以登记为准的原则必须坚守;但从生活实际看,农民对土地的长期耕种事实、情感依赖构成“隐性权利”,若简单以“法律事实”否定“生活事实”,将有失公平。调解组既以人证补全了过往事实链条,又以“双向返还”方案兼顾双方权益,更推动村委履行历史责任,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证明:基层调解既要维护法律权威,更要传递民生温度,在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间找到“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