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组) | 办公电话 | 0356-7029504 |
邮政编码 | 048200 | 传真号码 | 0356-7029504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
办公地址 | 沁水县新建东街688号 | 联系人 | 李慧娟 |
网 址 | 电子邮箱 | qssfxz@163.com | |
职 能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信访、扶贫、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申报、评审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
机构名称 | 行政执法综合股 | 办公电话 | 0356-3211182 |
邮政编码 | 048200 | 传真号码 | 0356-7029504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
办公地址 | 沁水县新建东街688号 | 联系人 | 缑旭峰 |
职 能 |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县人民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
机构名称 | 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356-3211182 | ||
邮政编码 | 048200 | 传真号码 | 0356-7029504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
办公地址 | 沁水县新建东街688号 | 联系人 | 缑旭峰 | ||
职 能 |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受理、审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负责起草、审核、修改、解释县政府及县政府办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
机构名称 | 社区矫正管理股 | 办公电话 | 0356-3181631 |
邮政编码 | 048200 | 传真号码 | 0356-7029504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
办公地址 | 沁水县新建东街688号 | 联系人 | 李万胜 |
职 能 |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全县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
机构名称 | 基层治理股 | 办公电话 | 0356-3211186 | ||
邮政编码 | 048200 | 传真号码 | 0356-7029504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
办公地址 | 沁水县新建东街688号 | 联系人 | 郭利辉 | ||
职 能 |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县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 |
机构名称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 办公电话 | 0356-3181606 | ||
邮政编码 | 048200 | 传真号码 | 0356-7029504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
办公地址 | 沁水县新建东街688号 | 联系人 | 周兴贵 | ||
职 能 |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公证员执业审批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全县公证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司法鉴定、仲裁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负责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等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所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编制全县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所名单并公告,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