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司法局

沁水县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沁水县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一是责成专人负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在去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及时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局机关明确分管领导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及时主动公开。在政务公开栏里及时更新单位概况、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行为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2021年度,我局截至目前共发布信息80条,基本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持续公开,维护和保障广大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信息管理方面本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的管理,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深化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充分拓展公开渠道利用、发挥现有平台单位公示栏作用,同时还利用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大力宣传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动态。

通过梳理,对不涉密的,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沁水县政府网和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工作动态63条,所占比重为78.8%;公示公告14条,所占比重17.5%;公开年报1条,所占比重1.3%其他3条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积极向各新闻媒体推送我局工作信息,2021年我局在山西日报、山西新闻网、民主与法制等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表23篇,在晋城新闻网、晋城市司法局网站等市级媒体发表19篇,在沁水县政府网、今日沁水等县级媒体发表20篇。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上来,责成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信息运维,保障信息及时录入和更新,认真梳理工作信息和动态,对不涉密的,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沁水县政府网和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杜绝“僵尸”平台。

监督保障方面

1、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中心科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录入、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2、明确工作制度。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逐步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健全了工作台账,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流程不够简化,主动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简化优化工作流程,在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的完善、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方面下功夫:一是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完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健全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的结合。二是加强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界定的培训,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沁水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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