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司法局

沁水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2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新建西街99号县政府后楼222室,电话0356-7021944,电子邮箱:qsxzfbxxk@126.com)。

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充分利用沁水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官方网站,山西新闻网、晋城新闻网和沁水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动态。2023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其中:工作动态46条,所占比重46.4%;政策文件6条,所占比重6.1%;政策解读2条,所占比重2%;公示公告6条,所占比重6.1%;公开年报1条,所占比重1%,其他38条,所占比重38.4%。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处理结果中,予以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0件;经检索,无相关政府信息的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并责成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沁水县司法局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试行)》等十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及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制度;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建立单位内部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确保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持续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始终坚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责成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信息运行维护,在政务公开栏里及时更新单位概况、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内容保障信息及时录入和更新,对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及时解读并公开,认真梳理日常工作信息和动态,对不涉密的,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杜绝“僵尸”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进,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将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公开内容、具体责任股室,健全工作台账,层层抓好落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缺乏创新、口语化表达不多。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探索创新工作方式,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创新信息公开模式、拓宽公开渠道、丰富互动形式,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二是提高对政策解读的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高质高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shui.gov.cn)下载。

   沁水县司法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