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审计局着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建立贯通协同制度机制,着力打造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多元协同联动工作新模式。
一是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建立了“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积极向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提供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配合查阅和调取审计档案,派出审计人员配合县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和县委巡察办专项巡察,为清廉沁水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二是与县人大财经委、县政府督查室建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机制,由县人大财经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就审计整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
三是与纪检、组织、工信等8个部门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领导,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把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四是与县检察机关建立了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在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维护国有财产安全,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