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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在沁水县安置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
(三)补助标准:600元/人/年。
(四)申领流程:
1、年初,由各移民村上报核减人员(上年死亡及农转非人口)至水库移民股;
2、水库移民股审核各村上报的核减人员后,由各移民村进行公示;
3、公示后,由水库移民股按照当年实有移民填报移民后扶个人直补资金发放花名表,经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由业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股;
4、财务股将资金转入沁水县财政局在沁水县农商银行开设的财政补贴资金统发户,再由财务股将发放花名表上传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系统”,由沁水县农商银行根据上传至系统内的花名表发放给移民个人。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年度发放
(七)咨询电话:
沁水县水务局水库移民股 13834067921
(八)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加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国发(2006)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