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按照山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计划用水管理覆盖工作的函》(晋水节水便字〔2024〕5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工作。现将全县计划用水管理覆盖工作报告如下:
一、沁水县开展全覆盖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县在计划用水管理台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计划用水管理覆盖情况表填报相关数据,同时,积极主动与沁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沟通协调,督促其尽快下达用水计划,确保管网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计划下达全覆盖。
二、用水量万方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情况全覆盖情况
2024年应纳入万方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52家,实纳入52家,共下达955.64万立方米,实现了万方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按许可范围内和管网内分:取水许可35家,管网内17家。
2023年超计划用水单位4家,超计划(超用)部分水量23.3万立方米。公共管网内实施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的用水单位2家,共征收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15.6万元。
沁水县水务局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廉沁彪 1538696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