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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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召开2024年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 2024-09-02 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河长03号令的文件要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8月29日,沁水县组织召开了2024年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县河长制副总河长、副县长李鑫杰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直相关单位、有关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2-2023年河湖遥感图斑”和“黄河流域沁水段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审计”问题整改进度,安排部署了黄委暗访组新反馈的7个问题整改工作。端氏镇、固县乡、嘉峰镇、柿庄镇、胡底乡、龙港镇、郑村镇就问题整改工作依次进行了发言。

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省总河长下发的第03号令《关于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清四乱”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我们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河道、水库是行蓄洪水的重要空间,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抓实问题整改,确保行洪安全。

会议要求,要制定工作清单,形成有效合力,加快推进问题清仓见底、整改见实见效。针对“2022-2023年河湖遥感图斑”、“黄河流域沁水段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审计”、“黄委暗访组反馈”三项问题,各有关乡(镇)要对照问题清单,主动对接涉及的相关县直部门,乡级河长要亲自牵头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办法,紧盯时间节点,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各有关县直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积极做好配合,与乡镇合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县河长办要跟踪掌握整改进度,加强统筹和调度,用好“河长+”工作机制,与督查室、检察院等联合开展检查和执法,有力助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强化联防联治,坚决遏制增量,共同做好全县“治水”文章。在依法依规做好存量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的企业厂房、养殖场、违规跨河桥梁、光伏发电厂等阻水建筑,严厉打击以清淤疏浚之名开展非法采砂和侵占水库库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严控新增问题,坚决防止因自身审批不严、管理不严等原因造成河湖“四乱”问题频发的尴尬处境共同筑牢我县河库安全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