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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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农村供水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4-10-28 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

关于应对农村供水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水务行业面临的网络舆情风险日益凸显。为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维护水务形象,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目标

1. 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2. 及时、有效地应对负面舆情,消除负面影响;

3. 提高水务行业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公众满意度;

4. 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务行业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网络平台上出现的各类舆情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成立水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决策。

组  长:王永栋

副组长:赵晓江

成  员:舆情监测、宣传、技术、法律等相关人员。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相关单位工作。办公室组成:主任由赵晓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战胜同志兼任,成员包括舆情监测、宣传、技术、法律等相关人员。 

3. 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决策;

(2)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相关单位工作;

(3)舆情监测人员:负责监测网络舆情,及时报告舆情动态;

(4)宣传人员:负责舆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5)技术人员:负责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和舆情应对技术支持;

(6)法律顾问: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法律纠纷。 

四、舆情监测与预警

1. 舆情监测:舆情监测人员对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平台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舆情动态。

2. 舆情预警:根据舆情监测结果,对可能引发负面影响的舆情进行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五、舆情应对

1. 舆情回应:对负面舆情,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及时、准确地发布官方回应,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2. 舆情引导:通过官方渠道,引导舆论走向,传播正能量,提升公众对水务行业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3. 舆情化解:针对严重负面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恢复公众信任。

4. 舆情跟踪:对舆情事件进行全程跟踪,及时了解舆情变化,调整应对策略。 

六、应急响应

1. 初步响应:舆情监测人员发现负面舆情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2. 全面响应:领导小组根据舆情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决定启动全面响应,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应对。

3. 应急处置: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舆情事件。 

七、舆情总结与改进

1. 舆情总结:舆情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查找不足。

2. 改进措施:针对舆情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完善舆情应对机制。 

八、附则

1. 本预案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