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水务局
关于张李拴等同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及沁人社岗变字〔2023〕13号核准通知,我局经过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测评,公示期无异议,同意张李拴、徐海波二位同志聘任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为三年,从2025年5月到2028年4月止。
特此通知。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