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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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的核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5-27 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

沁水县水务局

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的核查报告

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复核工作的通知》(晋水农水便[2025]13号)要求,我局经认真调查复核,形成核查报告如下:

一、清理整改分类准确

我县原有水电站15座,其中退出类电站1座,整改类14座,整改类电站中有1个在建电站,清理整改分类准确。所有电站均不存在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不存在按规定应列为退出而实际列为整改类的电站;不存在大坝阻隔对珍稀特有水生物造成严重影响、厂坝间减水脱流问题突出、大坝成为危坝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等问题,整改达不到要求,按规定应列为退出类而实际列为整改类的电站;不存在设施陈旧、安全隐患突出,重新整改又不经济,却列为整改类的电站;不存在在建电站评估分类不合理的情况。

二、“一站一策”整改措施全部落实

我县15座水电站“一站一策”清理整改措施,均系针对各站实际问题提出的有效措施,可操作性强,整改效果良好。1座退出类电站为沁水县沁河水电站,其拦河闸坝、引水渠道均已彻底拆除,电器设备、输配电线路已全部拆除清理,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情况;1座在建电站为湾则水电站,按“一站一策”整改要求,完成了大坝注册登记,已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并且电站为坝后式水电站,无减脱水河段,根据水库调度任务,泄水同时进行发电,充分利用水资源,无需增设生态流量设施和监测设备,按照县政府要求,该电站已于2024年9月恢复电站续建工程,目前厂房主体工程已完成,发电机组正在安装中,并即将安装完备,5月底可试运行,试运行同时补办取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手续等。其余13座小水电站,均按“一站一册”整改内容完成整改任务,目前,有9座水电站正常运行,4座水电站因体制原因处于停运状态。正常运行的电站,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符合水利部、生态环境部有关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要求,各站生态流量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生态流量测得准、看得清,能与监管平台连得上,并且按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电站厂容厂貌提升,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运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