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第三水厂二期(泵站)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征求公众意见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沁水县第三水厂二期(泵站)工程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分析、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2号)的要求,现就沁水县第三水厂二期(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
本工程为沁水县第三水厂二期工程,是保障县城周边村庄、企业用水需求。本工程设计供水系统沿梅河、杏河区域 进行分区供水。梅河区域沿线需要新建中途加压泵站2座,杏河区域沿线需要新建中途加压泵站3座。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沁水县第三水厂二期(泵站)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沁水县水务局
3.建设地点: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河渚村、玉台村、上苏庄村和孔峪村范围内。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建设5个加压泵站,主要采用叠压供水与水泵加清水池两种供水方式。其中1#、3#、5#泵站设置成套叠压供水设备,地上设叠压泵房;2#、4#泵站加压形式采用传统泵站加水池,地上设清水池、加压泵房、加氯间、变配电室和门房。1#泵站设计供水规模510m³/d,2#泵站设计供水规模260m³/d,3#泵站设计供水规模1390m³/d,4#泵站设计供水规模950m³/d,5#泵站设计供水规模670m³/d。
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105.62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7.项目建设工期:21个月。
8.项目评估主体:沁水县水务局。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1.征求公众范围:沁水县第三水厂二期(泵站)工程选址区域及项目涉及村委居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会团体。
2.征求意见范围:
①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
②本建设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③本建设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④本建设项目对公众利益产生的影响;
⑤本建设项目对当地就业形势的影响;
⑥本建设项目在土地征收、项目建设期间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
⑦本建设项目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⑧其他意见和建议。
项目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影响到的村委、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社会团体可在本工程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及化解的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内,项目单位或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或咨询服务。
3、在公示期内,公众对拟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到的社会稳定风险事项或因素的意见或建议,均可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同时涉及到自身利益的合法诉求均可提出。
4、在公示期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五、项目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沁水县水务局
单位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新建西街1730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6-702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