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统计局

沁水县统计局2023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3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2023年,沁水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今年以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统计工作总体规划,制定《沁水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局党组会议、统计例会上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统计法》等。

(二)突出工作重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坚持把抓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具体行动举措。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我局第一时间向县主要领导汇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市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组织召开我县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法规股牵头负责、各专业各司其责的工作合力。根据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围绕检视发现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成效还不明显”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整改。

三)聚焦统计职能,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1.推动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4月1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4月25日县政府召开第34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5月1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栓兵应邀到县委党校为沁水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的150余名学员作主题为“坚守统计底线,推进依法治统”的专题授课,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2.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宣传。一是制定《2023年沁水县统计局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认真部署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向省局投稿的统计法治征文《统计法颂》,被山西省统计局工作信息网刊登。二是强化机关内部学法用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及中央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三是积极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12月4日,积极参与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12月8日,结合沁水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现场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普查浓厚氛围。同时,还结合专业核查、“四下基层”调研走访等深入统计调查对象等开展“送法入企”“统计法进企业”面对面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等的知晓度,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五是开展“事中”普法。在统计执法检查时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调查对象法律责任。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及时编制并对外公布本局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定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施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没有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行为,没有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二持续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印发《沁水县统计局关于全面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做法的通知》,要求全县12个乡(镇)和县直24个部门开展自查自纠。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根据《沁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9月-12月,对20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研发投入等指标。二组织对2017年以来统计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2017年以来两起案件未发现存在执法不严等问题。

5.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完善制度补短板。我局对相关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了《沁水县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沁水县统计局统计资料对外提供和发布制度》《沁水县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了《沁水县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沁水县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压实源头数据监管责任。贯通协同强监督。10月13日,召开纪检监察、巡察、统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联席会议,10月20日,联合出台《关于纪检监察、巡察、统计“三类监督”贯通联动的工作办法(试行)》,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更好发挥提供了制度保障。11月份,我局根据贯通联动的工作办法,对十四届县委第五轮8家巡察对象有关情况进行了问题函复。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全县统计法治队伍建设还不够有力,统计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还需进一步巩固提升。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夯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严格开展统计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常态化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续推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县委、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学习内容,列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教育重点内容,全方位多层面推进学习宣传全覆盖。

(二)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宣传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借助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好“9·20”“12·4”“12·8”集中宣传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西省统计条例》。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统前”“事前”普法,深入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强化统计法治意识。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

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认真开展“双随机”统计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等行为,严肃处理统计违法案件,依法及时处置“五经普”期间普查对象拒绝登记或不配合普查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三类监督”贯通联动工作办法要求,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巡察办沟通联系,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四)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工作会议等时机,加强统计人员国家法律法规、统计部门规章制度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持续推进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地方性法规等的学习运用,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持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水平。

                                              沁水县统计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