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围绕全县经济工作要点和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额以上零售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正增长,处于合理期间,全县经济展现出企稳向好的态势。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1%,增速高于全省水平(3.6%)5.5 个百分点,高于全市水平(7.6%)1.5个百分点,比 1-3月份(9.9%)下降0.8 个百分点,排全市第2位,比上年同期前移1位,两年平均增长10.0%。其中,4月当月增长21.0%,排全市第2位。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5亿元,同比增长14.4%,增速分别高于全省水平(-1.9%)、全市水平(2.6%)16.3个百分点和11.8个百分点,比1-3月份 (11.7%)上升2.7个百分点,排全市第3位,两年平均增长13.6%。其中,4月当月完成8.14亿元,增长17.7%,排全市第3位。
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完成1.6亿元,同比增长12.5%,增速分别高于全省水平(8.3%)、全市水平(9.8%)4.2个百分点和2.7个百分点,比1-3月份 (13.0%)下降0.5个百分点,排全市第3位,两年平均增长16.5%。其中,4 月当月完成0.38亿元,增长11.1%,排全市第1位。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9亿元,同比增长6.2%,增速低于全省水平 (9.6%)3.4个百分点,高于全市水平(5.7%)0.5个百分点,比1-3月份 (10.4%)下降4.2个百分点,排全市第6位,两年平均增长59.7%。其中,4月当月完成2.5亿元,增长 19.0%,排全市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