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统计局

沁水县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新建西街99号县政府后楼222室,电话0356-7021944,电子邮箱:qsxzfbxxk@126.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止2022年底,我局公开政务信息共152条,其中统计分析11条,统计专报11条,统计公报1条,政策文件4条,动态信息42条,部门工作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2023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管理。按照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标准来撰写统计信息,坚持专业人员先修改,分管领导后审稿,综合股再把关的流程,信息完成后,各专业人员能及时传到办公室,由办公室专门人员添加上报至政府网站,从而提高了信息的时效性。上传信息数字准确,数据翔实,能客观全面的反映我县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同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导考核。一是坚持每季度对信息公开条目进行公布,对于信息公开工作量较少或公开不到位的股室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设立监督投诉箱,开展社会调查以及群众来电来访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信息应当公开而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的,严格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几点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力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shui.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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