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民主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的产生。
惠民生,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化解矛盾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开展人民意见征集活动,推动人民建议转化为决策、政策,促进党委、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和问题。
控风险,完善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和完善县、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机制,对基层矛盾纠纷全面动态排查,并逐一研判风险等级、制定化解措施;坚决做到依照“三定”履职、依照法律办事、依照责任落实。
早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
固基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推动各类资源和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建立健全“访调诉”融合机制,构建“访调诉”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全面夯实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