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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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医疗惠民政策 促进医保基金节约

发布日期: 2025-04-29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我国需从以疾病治疗为目的的医疗模式向以健康保障为目的的新模式转变。在这一进程中,沁水县人民政府始终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食管癌免费筛查医疗惠民政策,这一举措不仅具有显著的卫生经济学效益,还对减少医保基金的支出有长远意义。

以2024年“50至69周岁人群食管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情况为例,全年共筛查5300人,取活检933人,发现肿瘤74例,其中进展期癌41例,早期癌33例。经过对肿瘤人员后期诊疗报销情况进行查询、比对、分析,我们发现早期癌33例中有18人次进行住院、门诊治疗,医保基金支付30.2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24.72万元,大病报销支付5.51万元,人均基金支付1.68万元;进展期癌41例中有34人次进行住院、门诊治疗,医保基金支付167.1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130.42万元、大病保险支付34.3万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2.4万元,人均基金支付4.9万元。早期癌和进展癌人均基金支付比为1:2.92、人均基本基金支付比为1:2.8、人均大病保险支付比为1:2.18。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防治关口前移,对患者来说,既可以通过早期防治延长寿命,也能避免癌症晚期发病时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相对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以胃癌为例,早期胃癌通过内镜下治疗等方式,费用可能仅需数万元,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会更少,而晚期胃癌可能需要进行多次手术、化疗、靶向治疗等,费用可达数十万元,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相应也会更高。对政府来说,早筛早诊既能防止癌症晚期患者“扎堆”住院,节省宝贵的医疗资源,缓解“看病难”,也能有效降低医保基金的支出,将医保基金从单纯的疾病治疗向疾病预防和早期干预延伸,实现“未病先防、有病早治”,从而提高了医保基金整体使用效率,也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可谓利民利国。

沁水县一直以来,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进行着统筹考虑,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为民办实事工作,在促进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工作协同发展上做出了一些有益尝试,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