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水县十九位特殊退役军人收获了一份大礼包。这些曾为国防事业奉献热血、因伤致残(1-6级)的无工作单位残疾退役军人,在沁水县医保局协调推动下,顺利办理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此,一份坚实的医疗保障解决了他们今后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为切实保障残疾退役军人的医疗待遇,沁水县研究出台了《沁水县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明确了残疾退役军人的参保、医疗救助、医疗补助、医疗优待等工作要求,为保障残疾退役军人的医疗权益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操作指南。县医保局作为服务全县人民参保和待遇保障的职能单位,结合为民办实事工作安排,坚持政策找人、主动作为,积极推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政策找人,精准锁定对象。精准把握政策要求,积极协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梳理残疾退役军人名单,逐一核实身份、伤残等级及就业状况,确保符合政策人员“一个不漏”。
二是全程帮办,“零跑腿”靠前服务。县医保局逐个沟通对接相关成员部门,完善相关资料和流程,及时进行参保登记、信息录入等工作。整个过程,十九位伤残军人都无需到现场,真正实现“零跑腿”办理。
三是即办即享,待遇及时保障。这些符合政策规定的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成功参保后,即刻享受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待遇,其职工医保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县财政全额承担,有效保障了残疾退役军人的医疗权益。
“这份医保来得太及时了,实现了我们使用职工医保看病的最大心愿!”一位受益的伤残军人由衷感慨。这十九份“医”靠,不仅守护了退役军人的健康,更温暖了基层老百姓的心,成为沁水县服务特殊群体、落实优抚政策的最好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