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虚假诊疗、虚构住院、低标准入院、分解住院、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清额度囤药、诱导虚开、无指征超量开药、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套取医保基金、违规将医保目录外物品纳入医保报销、医疗器械虚开增值税发票等。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以购药名义空刷医保卡、倒卖“回流药”、将生活用品、保健品、食品等串换成医保药品、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等。
(三)职业骗保人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资格、非法收集参保人员医保信息虚假报销、协助医院组织参保人员虚假住院、组织转卖倒卖药品等。
(四)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虚增基数骗取生育津贴、转卖倒卖药品、重复报销、伪造票据、出借本人医保凭证、冒名就医、虚报冒领或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等方式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等。
(五)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两定”机构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基金管理和医保服务中失职失责,敷衍应付、作风漂浮、监管不作为慢作为、利用医药机构审批和业务管理、“两定”机构资格准入及资金拨付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以及其他侵占、骗取、挤占医保基金的违纪违法线索等问题。
(六)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征集要求
(一)线索需客观真实,尽量写明准确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票据、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佐证信息等。
(二)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匿名线索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核查人员补充核实相关情况。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恶意举报,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受理方式及时间
可通过现场递交、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线索。
受理电话:0356-2286111
邮 箱:qsxjjg2286111@163.com
受理地址:沁水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317室)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四、线索处置说明
我局将对收到的所有线索统一登记、分类核查,对查实的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对提供重要有效线索、协助查实重大欺诈骗保案件的群众,按照《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守护基金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规线索,线索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奖励。期待大家主动参与、积极监督,携手重拳整治各类欺诈骗保乱象,共同守护好群众医疗保障权益,共建规范有序、公平安心的就医环境!
特此公告。
沁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