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医疗保障局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2-10-13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

1、参保人死亡,需要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的,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2、参保人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参保人员所属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申领表》(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户口注销证明(或主动放弃基本医保关系的情况说明)现场向市医保中心提交;

2、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手续。

五、申办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申领表》;

3、因死亡支取的由单位提供死亡证明或火花证或户口注销证明;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

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办理咨询电话(沁水):0356-318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