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医疗保障局

农村困难群体门诊慢特病在晋城市域住院可以享受“免申即享”政策!

发布日期: 2023-07-18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一、什么是“免申即享”?

“免申即享”,就是简化慢特病申报流程,在晋城市域内具备慢特病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村困难群体,凡符合医保门诊慢特病准入标准,无需申报,即可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次月1日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在患者住院期间,由相关医疗机构组织医疗专家进行鉴定,符合准入标准的,出院时为其发放慢特病就医证。

二、哪些人群可以享受这项便民服务?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群体。

三、具体流程

1、具备慢特病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医保住院登记时,应核实参保人员身份和入院诊断病种,属于农村低收入群体身份且所患病种为省定45种慢性病病种或特药待遇享受病种的,医院医保科启动“免申即享”服务程序,将《门诊慢特病认定表》、《特药使用认定表》发给患者或家属,并告知办理流程;

2、患者或家属填写《门诊慢特病认定表》、《特药使用认定表》个人基本信息后,交住院所在科室护理站,住院科室医师(或医疗机构具有慢特病认定资质的相关医师)及时将相关检查、检验指标同我市慢特病认定或特药使用标准进行比对,符合认定标准的,由2名医师在《门诊慢特病认定表》上签字确认,符合特药使用标准的由特药医师进行评估确认,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及时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好解释工作;

3、医院医保科凭《门诊慢特病认定表》(经医师签字确认)、《特药使用认定表》及时将符合慢特病或特药待遇享受条件的患者信息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登记,并向患者发放《门诊慢特病就医证》;

4、医院医保科在患者出院前完成以上手续,并告知其享受慢特病或特药待遇流程(医师开具处方、检查、检验、购药以及费用结算等),确保患者出院后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农村低收入群体因病在晋城市域内不具备慢特病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该医疗机构要告知其慢特病、特药待遇认定流程及待遇标准,引导患者及时办理慢特病、特药待遇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