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起,我县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且不是急诊转住院的,可直接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住院,出院结算时医保按我市异地就医非急未转政策结算住院费用,无需办理线上或线下备案手续。
此项便民服务的实施,将进一步缓解患者“垫资”压力和“跑腿”麻烦,进一步方便参保患者异地就医和结算费用。
温馨提示:
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及转诊转院人员执行原备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