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县出现了暴雨洪涝、霜冻、高温等灾害天气,造成部分群众农作物绝收和减产、房屋受损等。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的有关条例,特对受灾群众进行冬春生活救助,现将各乡镇救助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见附件)
沁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