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沁水县应急调度指挥中心(沁水县防震减灾中心)
机构级别:正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应急调度指挥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调度指挥和防震减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值班值守工作;负责全县突发事件接报和调度指挥;承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和发布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应急调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值守、信息汇总、舆情处置、调查评估、综合协调和信息通报的拟定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煤炭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保障性工作;负责全县煤炭生产调度系统、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煤炭网络规划、建设、接入、安全、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工作;负责各种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立及安全生产信息、灾情信息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负责编制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防震减灾年度计划,提出防震减灾方面建议;指导本县所辖乡(镇)的防震减灾工作。
(五)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警合网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开展对辖区内地震监测预警设施和环境的保护;组织开展地震宏、微观异常落实和震情跟踪;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自然灾害的调查与损失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害预防工作体系;负责提供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技术支撑,从事震害防御基础和项目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涉震舆情监测与处理工作;做好地震技术标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及抢险、抗震救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灾害的应急救援调度保障工作。
机构全称:沁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依法监督检查县应急管理局监管的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四)依法履行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五)依法核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开展违法案件的技术分析和调查处理。
(六)依法对沁水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安全性大检查、专项督查、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七)承担驻矿安监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等事务性工作。
(八)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全称:沁水县煤矿安全保障中心
机构级别:股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通风安全、瓦斯、煤炭、煤层自燃、火灾防治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培训和从业人员再培训工作;承担煤矿甲烷传感器、粉尘采样器等仪器仪表的安全监管技术保障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对煤矿仪器仪表的精准度、安全性进行检定和校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