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开展沁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复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29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根据县政府安排,2022年沁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复审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户(已入住)即日起由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公共租赁住房复审档案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沁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复审档案表》,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统一审核公示后,连同需要提供的资料和证件,报龙港镇人民政府。

三、龙港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组织评议、张榜公示后,对无异议家庭上报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7楼703室)。

四、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审查核实,在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保障对象。

五、申请时间

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7028058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