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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沁水县住建局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29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局属各单位(股室):

现将《沁水县住建局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水县住建局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

为巩固提升我县国家卫生县城质量和水平,持续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根据最新出台的《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和《山西省国家卫生县(市)、乡镇评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和疫情防控成果为目的,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增进人民健康,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着力打造卫生县城名片,厚植卫生县城魅力,激发卫生县城活力,增强县城综合竞争力,为全方位推动沁水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标全省一流,全市领跑,聚焦新版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全面抓好我县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群众健康素养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以及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全方位巩固提升我县国家卫生县城的品质和质量,顺利通过2022-2024周期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验收。

三、整治重点

依据最新出台的《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和《山西省国家卫生县(市)、乡镇评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实际,重点在县城建成区及周边开展以下17项专项整治活动:

(一)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

整治要求:

体育场馆、剧院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兼顾应急救治和隔离转换等需求。

责任领导:都沁军

责任股室:质监站

责任人:尉晋龙

(二)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

整治要求:

1.在树理文化广场、梅杏水上广场等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教育专栏。

2.健康教育专栏应定期清洁维护,宣传内容针对性强并及时更新,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期,活动记录、照片、宣传资料应保存完整。

责任领导:邵鹏鹏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王虎鹏

(三)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

整治要求:

1.城市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无裸露地面。

2.道路、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

3.道路排水、排污管道畅通,无垃圾堵塞、无缺损井盖现象。

4.县城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100%。

5.推进县城易涝、积水点的整治,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

责任领导:王芳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股

责任人:王波

(四)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当地垃圾分类要求。

整治要求:

1.环卫设施(包括废物箱、垃圾站、房、箱及果壳箱、桶等)布局合理,配置足量,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

2.设施整洁完好,无破损并定期清洗消毒,无蝇蛆孳生。

3.垃圾收集容器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标志规范。

责任领导:邵鹏鹏

责任单位:县市容环卫大队

责任人:张军旗

(五)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整治要求:

1.加强县城环境卫生整治监管,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公共设施无“十乱”现象。

2.县城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16小时,清扫保洁到位,无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无污水横流。

3.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12小时。

责任领导:邵鹏鹏

责任单位:县市容环卫大队

责任人:张军旗

(六)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整治要求:

县城梅河、县河河道整洁,水面清洁,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暴露性垃圾杂物,有专人负责清捞保洁和管理。

责任领导:邵鹏鹏

责任单位:县市容环卫大队

责任人:张军旗

建筑工地管理到位。

整治要求:

1.建筑工地执行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并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2.规范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和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

3.道路建设、临时开挖等市政施工工地有围挡,建筑工地实行封闭施工,周边设置不低于1.8m的钢性围挡,拆迁施工工地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待建场地应设1.8m以上的实体围墙。

4.施工应及时清运渣土,采取措施防止扬尘和污水污染周围环境。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放置,定期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工地噪声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6.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并根据季节做好消毒灭蝇工作。

7.驶出场地的车辆应保持洁。工地出口处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施。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泥浆等不得污染城市环境,不得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

8.建筑工地的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

9.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责任领导:都沁军

责任单位:质监站

责任人:尉晋龙

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整治要求:

1.加大广告牌匾整治力度,做到主次干道广告牌匾整齐规范,沿街两侧户外广告、标志牌、单位门牌美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按批准的地点设置,杜绝一店多牌和软体广告牌匾现象。

2.各类广告牌定期出新,无破损、无油漆驳落。未经批准,各类线杆、灯杆禁设广告、禁设过街横幅,各类建筑物禁设布类

条、横幅广告。

3.公益性、政治性宣传标语、宣传画等设置美观。

责任领导:于建标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人:焦爱情

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

整治要求:

1.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

责任领导:邵鹏鹏

责任单位:县市容环卫大队

责任人:郝刘林刘永霞

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

整治要求:

1.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3.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责任领导:邵鹏鹏

责任单位:县市容环卫大队

责任人:陈沁军

(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整治要求:

1.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县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到各项管理台账、监测资料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到位,生产正常,运行安全。

3.加强厨余垃圾管理,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

责任领导:邵鹏鹏

责任单位:县市容环卫大队

责任人:刘永霞

(十积极推进厕所革命。

整治要求:

1.建城区公厕做到规划合理、设计科学,公厕数量、间距、类别、功能、管理等符合相关要求,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保持公厕清洁、卫生设备设施完好。

2.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3.公厕的采光、通风、供排水、标志符合要求,实行专人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

4.水冲式公厕的粪污水不得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河流,需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建成区卫生厕所全覆盖。

责任领导:邵鹏鹏

责任单位:县市容环卫大队

责任人:张大伟

(十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

整治要求:

1.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2.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维护、安全、污染物排放及污泥处理符合相关标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95%,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

责任领导:王芳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股

责任人:王波

(十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流动商贩管理规范。

整治要求:

1.临时便民市场设置规范合理,管理制度齐全,定时定点定品种开放,配备专门管理人员,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2.不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

责任领导:于建标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人:焦爱情

(十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要求:

1.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无“四堆十乱”现象,公共厕所、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

2.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无违章搭建的简易房设施,铁路沿线安全保

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责任领导:于建标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人:焦爱情

十六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整治要求:

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范围内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单位安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不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责任领导:于建标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人:焦爱情

十七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

整治要求:

污水按照要求进行收集处理,无乱排污水、无黑臭水体现象。责任领导:王芳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股

责任人:王波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局属各单位、股室要进一步加大“治脏”、“治乱”、“治差”力度,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迅速掀起攻坚整治活动新高潮,坚决打好打胜这场大决战。

(二)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局属各单位、股室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创卫工作的积极性;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卫活动,支持创卫工作,为创卫工作献计出力,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创卫工作的主力军。

(三)严格监督,强化考核。各责任单位、股室每周向局党组汇报创卫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全力推动创卫工作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室将定期不定期对我局创卫攻坚活动进行督查,每两周通报创卫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