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沁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对县城第三水厂出厂水、管道末梢水进行了36项检测,检测数据均符合国标规定,详细数据附后。请贵单位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409004).pdf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409011).pdf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409012).pdf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4090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