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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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倡议书

发布日期: 2025-03-18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取得了“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县城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近期,我们将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群众满意”的县城环境,共建共享美丽家园。为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自觉维护县城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穿马路、不践踏绿地、不乱贴乱画,不做一切有损文明形象的事;
    二、要对垃圾站(场)、公厕、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周边环境问题进行彻底整治;
    三、严禁一切占道摆摊、占道修车、占道洗车和乱堆乱放等行为;
    四、各类自由市场、摊点、流动商贩要自觉接受规范管理,遵守相关规则、有序经营;
    五、不得违规设置夜市早市、马路市场、露天烧烤等;
    六、不得随意设置户外广告、软体广告牌匾、门楣显示屏等;
    七、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和建筑工地等区域,要严格禁止垃圾乱扔、污水乱倒、清运渣土和抛洒扬尘等行为;
    八、沿街各单位、各商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家门口”的环境秩序;
    九、有序按位停放车辆,确保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畅通无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
    十、广场摊点经营户及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秩序。
    如画沁水展风采,有你参与更精彩。希望广大居民积极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为创建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县城环境贡献力量,让我们共同的家园更加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