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山西省关于“两不一欠”的工作要求,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沁水县住建局”)积极行动,正全力推进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清理工作。
在清欠过程中,我局发现以下四家企业自“两不一欠”统计欠款工作开展以来,一直未能取得有效联系,导致欠款问题无法妥善解决。这四家企业及其欠款金额分别为:晋城市建筑设计室(欠款金额4.9万元)、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欠款金额2万元)、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勘察队(欠款金额5万元)、山西润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欠款金额5万元)。
为妥善解决上述欠款问题,根据《拖欠民营企业有分歧欠款化解政策指引》的相关规定,沁水县住建局特此公示,并呼吁上述四家企业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积极与我局取得联系,共同商议欠款清偿事宜。若过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我局将依法依规对相应欠款作留存处理,并移出欠款台账管理。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