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针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评估督查通报》(沁竞争联办[2025]2号)要求,现对《关于沁水县老化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中存在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将文件中项目的实施机构原表述修改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沁水县老化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主管单位”。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