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沁水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2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新建西街99号县政府后楼222室,电话0356-7021944,电子邮箱:qsxzfbxxk@126.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工作动态80条。

1、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制定印发了相关工作规则,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股室以及其他责任股室。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谁分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发布信息公开目录。编写了《住建局2023年网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上明确了网站的年度工作任务,以及业务部门网站信息维护的责任范围。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报送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的执行情况报告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等信息公开工作。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及时组织进行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共收到城市热线165件,主要涉及城市管理、环境治理、市政设施等内容,其中:市长热线141件、网络舆情8件信访局案件16,并有效开展了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互动交流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项目批前公示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一是主动公布项目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开受理情况、报告书简本和审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公开途径主要在政府信息网站设立项目审批条件;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沁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城市管理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对外公布行政审批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政务公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透明的重要保障。我局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理顺归类逻辑,规范发布管理,深度挖掘政府信息公开独特价值,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网通导、一网通管、一网通办、一网通查,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推动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双提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公开监督机制。扩大社会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监督途径等。充分利用网络的广阔空间,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使住建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监督机制有进一步健全;三是公开信息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shui.gov.cn)下载。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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