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贯彻落实《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全面推行“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向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用地项目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请已经取得土地批复的用地单位及时与我们联系,完成交地交证工作;请即将建成竣工的建设项目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准备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也可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安排专人指导帮办,全力推进“房证同交”。让我们一起打通不动产登记难点、堵点,进一步推动我县不动产登记“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常态化开展,为企业和群众在交地、交房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从源头上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营造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共同努力!
办理地点: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交窗口
联系电话:0356-3181160
沁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