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自然资源局

沁水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9-21

 

沁水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沁水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下称“《规定》”)和我局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由我局办公室编制的201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情况;其他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沁水县花园路756号205室;邮编: 048200;电话:7022986)。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沁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1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对通过清理不涉密,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在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30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3条;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30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设立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政府网站开辟专栏等,设有专人负责网络维护工作,在网上公开我局办理土地、矿产资源有关手续的工作流程、所需表格资料等,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在大厅设专人负责咨询工作,方便百姓咨询。2011年度共受理百姓来访咨询22件。

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为2693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1年度本局投入内网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党务信息公开平台两个项目的升级,共计人民币6000元。无其他收费项目。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还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形式不丰富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公开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八、其他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热情服务、公正文明、信守承诺、廉洁高效”的要求,认真组织所属各科室、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定专人负责本局信息公开网页编制和信息的录入等工作。我局从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三个方面,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初步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参与、共同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