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2025年7月9日粤电沁水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拟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7-09 发布机构: 工作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粤电沁水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56-3181556

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三楼一号窗口

1

粤电沁水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场区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固县乡云首村、元上村、将庄村、固县村、高村及安上村一带升压站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固县乡固县村

沁水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碧海蓝天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项目,装机容量100MW

新建1220kV升压站建设40方阵配套建设逆变器、箱变系统、道路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4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再通过1220kV线路送出(输出线路另行评价)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9万元。

(一)施工前对光伏箱变基础支架基础以及集电线路塔基、进站道路等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和开挖底土分层堆放,并拍实、苫盖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回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光伏场地施工区、施工临建区以及道路两侧扰动区等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和保养,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设废水收集池,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施工人员清洗等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回用,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加强施工期的土石方管理,对土石方合理规划和调配,禁止在施工过程中随意丢弃、顺坡倾倒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废包装材料处理,优先采用回收利用,不能利用时送至沁水县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运至附近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及时对场区进行绿化,实施生态种植方案,在原植被基础上,对场区进行分区种植,在太阳能电池板遮挡较严重地区,选择生长能力强、受光照制约较小的草本植物,对植被进行浇水养护,增加绿化面积,减少风蚀影响;对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区域,平整压实,减少水土流失。

(三)落实废水防治措施光伏板清洗废水水质成分简单,主要为SS,直接流入周边草丛吸收和蒸发;升压站职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0.6m3/d)处理后用于道路、绿化使用,采暖季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后临时储存在集水池,待非采暖季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光伏组件和废电子元件定期更换,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变压器废油、检修废油、废旧铅酸蓄电池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设备;主变压器及箱式变压器等产噪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通过采取措施后,保证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危废贮存点、箱变及配套事故油池、主变及配套事故油池、集油坑区域、导油槽、集油管和污水处理设施、管沟等进行重点防渗,水泵房和集水池进行一般防渗,办公区、道路、配电装置等其他建筑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减少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

(七)电磁辐射保护措施。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升压站采取合理的平面布置,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宣传,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