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融疆工贸有限公司新建储煤厂项目、山西沁水盆地柿庄南区块2025年煤层气勘查项目(15口井)环境影响报告表、山西华电沁水50MW光伏发电项目(变更)、沁一混凝土稳定土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56-3181556
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三楼一号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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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融疆工贸有限公司新建储煤厂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秦庄村北1000米 |
山西融疆工贸有限公司 |
山西同盛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租赁磨掌自然庄东北后园(原山西嘉沁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转运煤1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厂房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20平方米,同时配备装卸设备、运输设备、环保设备及其它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
(一)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进行洒水抑尘,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对施工收集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水回用于现场洒水抑尘。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需按规定均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煤炭储存、装卸过程均在全封闭储煤棚内进行,储煤棚安装喷淋抑尘装置降尘、设置雾炮机,除尘效率99.8%以上;装车过程通过装载机将煤炭转载至车厢内,装车过程开启喷淋降尘系统+雾炮机,除尘效率99.8%以上;运输过程设定道路运输管理制度,进出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平台,采用新能源厢式车,减速行驶。 (三)落实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回用于喷淋抑尘;洗车废水设置1个洗车平台+20m3循环沉淀池和1个10m3清水池。启动方式:光电感应;冲洗压力:0.4-0.5Mpa;冲洗时间:不少于5min;耗用水量:采用循环用水;冬季保温:保温层,防冻剂+智能防冻系统;储煤棚淋控废水:在储煤棚内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在储煤棚设1座3m3的淋控水池,收集后回用于厂区内喷淋抑尘;初期雨水:设1座12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利用排水沟渠导流至收集池,雨水沉淀后用于抑尘洒水。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设封闭垃圾箱定点收集,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合理处置;定期清理洗车废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淋控水池中的煤泥,收集后掺入产品外售;废矿物油、废油桶:在厂区东北部设置15m2危废贮存点暂存后送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限制鸣笛、限速、隔声、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等措施进行噪声控制、进行基础减震,平时加强设备保养;厂界、厂区空地植树绿化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有区别的原则设置防渗措施。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a.完善危险物质贮存设施,加强对物料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和检查,避免物料出现泄漏。b.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加强厂区消防检查和管理,在厂区按照消防要求设置灭火器材。c.要加强对各岗位员工进行风险意识、风险知识、安全技能、规章制度、应变能力等素质等各方面的培训和教育。d.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求,严格执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e.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在发生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时控制泄漏物和消防废水进入下水道。企业应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措施。f.做好总图布置和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g.仓库区禁止吸烟,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禁止明火作业;设置醒目易燃品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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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水盆地柿庄南区块2025年煤层气勘查项目(15口井) |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
中联煤层气(山西)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分公司 |
山西人和致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次新建8个井场全部位于沁水县,TS20-02井场位于东岳庄村西侧;SN-104井场位于东岳庄村东南;TS60-07、TS60-08井场位于三尖上村西侧;TS24-06井场位于下杨家庄村东南;TS24-05、TS15-01、TS25-01井场位于龙王沟东侧。项目建设内容分为钻井期、压裂期、试采期。钻井期主要为井场平整、井场区建造、营房区建造、钻井、固井;压裂期主要为压裂、测试;试采期对各井煤层气进行抽采。占地面积4989.14m2(临时用地)。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2万元。 |
(一)严格落实废气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并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须安装北斗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使用高效节能环保型柴油动力机组和优质燃油。运营期井场建有火炬系统和小型撬装液化装置,试采煤层气稳定排放时进行压缩液化回收,无法回收时通过7m火炬点火排空,在火炬上方设有防风罩。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各井场均设置泥浆池,钻井废水排入泥浆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钻井完毕后,最后一口井钻井废水由罐车拉运至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柿庄南产出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排入800m3清水池,用于周边其他井场及道路洒水,不外排;压裂废液返排进入压裂液储罐继续回用于下一井场,最后一口井的压裂废液用罐车拉运至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柿庄南产出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排入800m3清水池,用于周边其他井场及道路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运营期井场设置采排水池,采排水由山西中润亿佳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用移动式撬装一体化处理设备在井场内处理后排入清水池,由罐车拉运至下一井场回用于配置钻井液和压裂液,最后一口井采排水经处理后排放,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土石方以挖作填基本挖填平衡。钻井泥浆和岩屑在泥浆池中固化处理后填埋。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棉纱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清运。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固定设备设置封闭式设备间,降低施工噪声;其他设备修建活动板房,安装减振垫层;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在运输沿线敏感区段要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抽油机,抽油机噪声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井场及道路占地,优先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严格限制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井场、进场道路直接影响区,采取边坡防护、防洪排导、土地整治、临时防护工程及植物防护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进行全面整地,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生态恢复。 |
3 |
山西华电沁水50MW光伏发电项目(变更) |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柿庄镇 |
华电(沁水)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因工程较原环评发生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环评。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工程发生变动内容为:升压站位置及配套的集电线路发生变动。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做好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施工期“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破坏施工区外的灌木资源;施工前对具备剥离条件的区域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采取苫盖和围挡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3、认真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噪声主要来升压站主变、SVG等设备,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典诚220kV升压站内已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0.5m3/h),处理后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作为站内绿化、道路用水,采暖季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暂存于集水池中,非采暖季进行回用,不得外排。 5、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太阳能电池板和废电气元件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油桶等,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典诚220kV升压站已建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升压站内主变事故油池依托典诚220kV升压站内已建55m3的事故油池。升压站扩建区域进行分区防渗,新增主变区域及集油坑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SVG、GIS设备以及升压站地埋电缆恢复区采取简单防渗。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管理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4 |
沁一混凝土稳定土生产线扩建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西坡村东南35m处现有厂区内 |
山西沁一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科润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扩建一条稳定土生产线,生产规模为20万m3/a,配套设置四仓配料仓、计量设备、输送皮带、搅拌主机等。 |
(一)施工期实施建筑施工场地全过程污染控制,确保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10个100%”,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需按规定均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受料口、搅拌主机集气后统一由覆膜袋式除尘器(TA010)处理,处理达标后经21m排气筒(DA010)排放;水泥筒仓入料粉尘经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粉煤灰筒仓入料粉尘经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三)落实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绿化洒水或生产工序,不外排。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处置;除尘灰袋装收集,不落地,收集后及时回用于原料系统。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定期检修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六)在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制度,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建立环保台帐;日常生产中,环境保护措施应落实到位,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定期请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为了保证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对废气和噪声定期进行监测,当发现有超标排放时应及时找出超标原因,并及时对相关环保措施进行完善和改进,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