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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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沁水县卓越商贸有限公司15万吨/年储配煤项目、晋城市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煤矸石制砂及储煤项目、郑庄里必合作区块加密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拟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8-18 发布机构: 工作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沁水县卓越商贸有限公司15万吨/年储配煤项目、晋城市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煤矸石制砂及储煤项目、郑庄里必合作区块加密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56-3181556

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三楼一号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沁水县卓越商贸有限公司15万吨/年储配煤项目

沁水县嘉峰嘉峰西南360m

沁水县卓越商贸有限公司

山西瑞博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3400m2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全封闭储煤棚,购安配煤机、筛分机各1套,配套相应环保设施建成后年储配煤规模为15万吨

)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施工现场建设临时废水收集池,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应限制车速,尽量减少鸣笛,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较小。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厂房建设完成后,废料统一收集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设备安装完成后,废包装材料优先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无法外售的由环卫部门拉走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封闭运煤车辆,进出厂经洗车平台清洗;厂区道路及与主干道连接道路全部硬化,适时清扫、洒水;建轻钢结构全封闭储煤棚,储煤棚地面硬化,原料及产品均堆放在封闭棚内,储煤棚内配置高效喷雾抑尘措施,洒水范围覆盖全场;原料、产品装卸、转运均在封闭储煤棚内进行,装卸时配套使用雾炮机。将给料机、筛分机、配煤机置于封闭储煤棚内;给料机受料口、配煤机受料口设三面围挡、入口一面设软帘遮挡+顶部收尘罩,筛分机、配煤机全封闭;收集的含尘气体通过吸尘管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厂内外车辆运输使用符合现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求标准的车辆,运输皮带全封闭,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落实废水处理设施。在厂区出入口处设洗车平台,配套建设一个15m3的洗车废水收集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雨水流入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含尘雨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车间设淋控水池,淋控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在厂区定点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储存回用于原料;水池池底泥渣在厂房内晾干后回用于原料;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环保设备,设备安装在全封闭车间内独立底座,基础减震,并进行定期维修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途经运输线路两侧村庄时减少鸣笛。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有区别的原则设置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对洗车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淋控水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堆场、道路一般硬化。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证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

晋城市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煤矸石制砂及储煤项目

沁水县郑村镇轩底村南600m

晋城市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瑞博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400万元项目占地20亩,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全封闭储煤棚,煤棚内设有储煤区及煤矸石制砂,购安1台破碎机、1振动筛1台制砂机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及基础设施建成后规模年储煤30万吨,年生产30万吨煤矸石机制砂

(一)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进行洒水抑尘,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场地内设置废水收集池对施工收集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水回用于现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减少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料及废包装材料优先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无法外售的由环卫部门拉走处理;场地清理阶段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封闭运输车辆,进出厂经洗车平台清洗;厂区道路及与主干道连接道路全部硬化,适时清扫、洒水;建轻钢结构全封闭厂房,厂房地面硬化,原料及产品均堆放在封闭棚内;厂房内配置高效喷雾抑尘措施,洒水范围要覆盖全场;原料、产品装卸、转运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配套使用雾炮机;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及配套输送、转运等设备布置在全封闭的车间内。给料机进料口设三面围挡并加盖顶棚半封闭,入料口一侧设软门帘封闭+顶部收尘罩;破碎机和振动筛全封闭。给料机、振动筛、破碎机收集的颗粒物通过吸尘管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煤矸石制砂环节的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与环节共用一套设备。制砂机置于全封闭轻钢结构车间内,制砂机全封闭,在制砂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通过吸尘管引入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厂内外车辆运输使用符合现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求标准的车辆,运输皮带全封闭,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落实废水处理设施。在厂区出入口处设洗车平台,配套建设一个25m3的洗车废水收集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雨水流入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含尘雨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车间设淋控水池,淋控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垃圾箱,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存放于储煤项目的末煤堆场;水池池底泥渣在厂房内晾干后存放于储煤项目的末煤堆场;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环保低噪设备;主要产噪设备设在全封闭车间内;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有区别的原则设置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对洗车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淋控水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堆场、道路一般硬化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证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

郑庄里必合作区块加密井项目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和郑庄镇

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科润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共新建及改扩建11个井场共建设20L型水平井,新建9个井场的采气外输管道,新建7条进场道路,项目总投资32999.99万元。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并落实钻井、压裂和开采期间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定期对道路等进行洒水,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利用防尘网苫盖,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在集输系统检修或事故放空时,对少量放空的煤层气,引入集输站的火炬系统进行点燃处理,减轻对环境的危害;使用高效节能环保型柴油动力机组和优质燃油,定期对柴油发电进行维护,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运输。

)落实废水处理设施。钻井废水、设备及钻台清洗废水、洗井废水均入泥浆池,经沉淀后用于配制泥浆;压裂液贮存于井场内返排罐中,循环利用于后期钻井压裂,不外排,待不能使用后拉运至沁水县沁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煤层气开采期采出水排入采出水池,用罐车运至沁水县沁洁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保证不外排。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设计要求做好土石方挖填平衡,钻井泥浆采用不落地工艺,钻井结束后,对废弃钻井泥浆岩屑进行固化处理后回填;危险废物暂存在马邑料场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性能好、低噪音的设备,并对产噪设备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和振动影响;主要噪声设备尽量放置于远离井场场界的位置,利用距离衰减,降低项目场界噪声排放;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减少对声环境的影响。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开采区域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空间范围之内,严格管制项目建设的占地空间、开发强度,控制新建道路,尽量利用原有道路等措施,表层土按要求堆存并作后期表层的覆土复植用,土石方集中在井场闲置位置堆放,同时利用土工布等遮盖来减少水土流失,完钻后用于回填泥浆池等池体,依据原有的土地利用及植被分布情况,通过人工种植当地物种+播撒草籽方式进行生态恢复。

在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制度,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建立环保台帐;日常生产中,环境保护措施应落实到位,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定期请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晋城市煤层气采排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能源字[2025]51号)煤层气采排水进行管理确保煤层气采排水能够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