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胡底乡

胡底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乡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02 发布机构: 胡底乡

各行政村:

为坚决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的通知》(沁政办函〔2021〕13号)文件要求及省、市、县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会议精神及相关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年底,在全乡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集中查处在农村地区以及城郊、城乡结合部行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各类施工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车辆(以下简称“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两降两不”(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不反弹、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道、乡道范围内,由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由乡政府统一领导,各行政村履行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加强劝导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二、具体安排及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8月25日前)

各村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安排专人到乡政府领取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的通告》,按照每个自然庄至少2份、千人以上大村至少5份、易雇用农用车参与生产经营的企业至少3份的要求进行张贴,并利用农村大喇叭等开展宣传,广泛告知社会,营造强大整治声势,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26日至12月15日)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各村建立健全村级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8月底前,各村委会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违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乡政府突出推进乡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问题。各行政村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各村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组织两委干部和劝导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大力宣传“不驾问题车,不乘农用车”,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要在村内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村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胡底乡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各支部书记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村分管交通副职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乡纪委对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各村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年底前,全乡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打造2-3个示范村。

附件:胡底乡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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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