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胡底乡

2021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 2021-11-18 发布机构: 胡底乡

各行政村、乡直各有关单位、驻乡各企业:

当前,我乡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守好绿水青山,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安全,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和《沁水县人民政府防火指挥部2021年秋冬季护林防火工作的安排意见》,结合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以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构建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为抓手,切实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以宣传教育为手段、火源管控为重点,全面提高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为建设工业新区、品质乡村、魅力胡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坚持“辖区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谁经营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次数和损失,确保全年全乡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在火情、火灾事故的扑救处理中要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具体措施

(一)狠抓宣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各自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尤其是针对高危“七种人”及其监护人的专项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支书、主任负总责,两委干部齐抓共管、党员干部担当、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一是采用标语、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各自责任的落实;二是村干部(党员)包组、包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制,针对性采取过硬措施,真正把护林防火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头、细化到山头,使森林防火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防,项项有措施,全部有落实;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全面普及森林防火常识,进村入户,入脑入心,努力营造森林防火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和自觉防火的意识。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防控措施到位。严控野外用火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各相关单位和行政村,要因地制宜,因情设防,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和火源管控的“细、严、实、密、快”五字方针,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管理火源。一是要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监管制度,对高危“七种人”(林中、林缘的坟主、地主、老年人、精神病人、儿童、牛羊牧工、入山从事生产经营人员)要登记造册,不折不扣落实好其直系亲属、所在村党员干部等相关人员的多重监管措施,确保2 4小时监管不失控,民政办和各村要及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和遣返工作。二是加强对重点地段的监管,特别是对农林交错区地块要逐地进行排查登记,逐户落实监护人,逐片落实巡查管护员,逐村落实包片、包村、包户责任人;进入 “十月初一”等关键时段,要同坟主、地主户户签订森林防火保证书,对林中及林地边缘的坟主要登记造册,同时要落实专人蹲守坟头监督祭祀,严禁带祭祀物品及鞭炮上坟烧纸,实行鲜花祭祀,文明祭祀。三是对重点地段实行重点防范。危险区域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在林区主要路口要设站设卡,明显位置设置防火码(二维码),逐一扫描登记,坚决杜绝火种入山。四是各村主要领导、护林员要充分熟悉掌握各自辖区内的林情、山情、路情、村情,修订完善《耕地种植手册》、《扑火应急手册》两个小册子,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摸清底数,查遗补缺,确保战时顶用、应急管用。五是要继续实行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进入防火特险期,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全天候巡护监测,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坚决禁止松劲、懈怠、脱岗、漏岗。六是要对林区施工企业落实专项防火责任,要严格落实防火机构、扑火队伍、防火承诺书、防火责任状、村级防火监督员和防火保证金等各项措施。七是供电部门要加强穿越林区电力线路的检修和维护,明确责任,加强日常线路巡护、检查,防止短路、断线或其它故障等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三)扎实开展“五清”,确保隐患清除到位。要继续按照“宜还则还、宜清则清、堵疏结合”的原则,集中开展森林火险“五清”专项行动,将林地边缘50—100米范围内(包括道路两旁)的秸秆、根茬、蒿草、枯枝、落叶清理干净,在林地边缘形成一条闭合的安全隔离带。要求全部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深耕方式集中清除,林缘小块地要做到人工无火化清除,着重在“专、割、还、搂、铲、埋”字上下功夫。专项补助资金要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抓好所包片村专项行动的落实。若出现由于隐患消除不彻底,导致森林火情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要认真贯彻“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乡武装部要加强民兵队伍技能培训,大力开展防火演练,全面提升扑火能力,各村要从党员干部、青壮年中抽调20-30人组成专门队伍。乡林业站要加大对刚成立的半专业防灭火队伍技能培训,提高队员素质,力求达到“三块六会一服从”(即:队伍集结快,携带扑火机具快,蹬车速度快;队员会操作、维修和保养各种常用扑火机具,会正确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和信息化设备,会判断林火种类,会扑救地表火战术,会避险自救,会判读地形图;服从命令听指挥),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森林防火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指挥员的组织指挥能力,锤炼扑火队员的战斗意志,提升护林员的业务素质和巡查能力。防火特险期,各村森林防火队伍要按照分片就近的原则,严阵以待。要按照和乡政府签订的《护林防火责任状》要求,储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水壶、铁锹、手电等工具,确保随时能够使用。

    (五)强化预警监测,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能力。一是要加强预警监测工作。乡防火办要及时收集县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掌握的火险信息,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做到全方位监测、全天候预警,乡、村干部要分片包村,瞭望台高点瞭望,护林员要流动巡查,采取多种手段,筑牢横到边、竖到底的森林防火网络体系,实行24小时不间断预警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二是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一定要有专门的预案,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安排、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六)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嘹望台、巡山人员要坚守岗位,全天候巡查,坚决杜绝因外出兼职、无故离岗等导致脱岗、漏岗的现象出现。在防火特险期及重要节假曰,要安排熟悉业务人员值班,避免因业务不熟悉造成火灾处置不力、信息不通,同时要实行日报告制度,于每天17时前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当日火情。对省、市、县森防办通报的卫星热点信息,要认真核实,及时反馈。发生森林火情后,要第一时间上报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356-7040010)

    (七)科学指挥,做好扑火安全工作。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保持高度警觉,坚守岗位,一旦发生火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亲临一线组织指挥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科学指挥安全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八)加大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依法治火,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胡底派出所、端氏森林派出所要从第一把火查起,将火灾肇事者绳之以法;对那些顶风作案、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一定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重大和有影响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九)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用问责推动责任的落实。一是要确保领导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细化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火有人防。二是要确保管护员的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好乡、村两级森林防火包片包点包户责任,确保每一个村、每一座山、每一条沟、每一块地都有专人巡查巡护。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严肃查处,对于存在重大隐患、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视同事故发生,按照事前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分。凡因扑火机具、物资等储备不足贻误战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因“五清”工作不到位、清除不彻底而引发森林火情、火灾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再次重申,对于发生火情30分钟不报,视为迟报,1小时不报视为瞒报,24小时不报,视为漏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凡因失职、瞒报、迟报、漏报、责任不明、扑救不力等行为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山西省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胡底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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