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村民朋友们:
在田间地头焚烧农作物秸秆,焚烧产生的浓烟不仅污染空气,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请大家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蒿草和垃圾,对焚烧秸秆行为加以劝阻、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好胡底的绿色家园。
一、违法焚烧秸秆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违者将被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秸秆焚烧的危害
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引发火灾隐患,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三、我们郑重倡议:
一是加大普法政策宣传。通过微信、 QQ、微博、抖音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还田的好处,以及可能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友“不能烧、不乱烧”,把禁烧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是严格落实禁烧措施。从自身做起,带头不燃烧秸秆,并及时劝导亲友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的有关要求,切实把禁烧规定落实到位。
三是积极推广综合利用。让秸秆还田将秸秆青贮,多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浪费秸秆资源,真正实现秸秆变废为宝。
四是带头举报违法行为。坚决曝光秸秆焚烧的不文明行为,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现象。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打击。(举报电话:7040010)
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为全乡优美的空气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