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底乡亡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公安交管部门对全乡2022年以来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排查出1处亡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为全力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快推进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省道坪曲线事故多发路段基本情况及整治措施
(一)事故情况
省道坪曲线胡底乡胡底村至七坡村(110km-115km)路段,共发生5起事故,造成5人死亡。
(二)道路情况
事故多发路段为穿村过镇道路,道路为双向两车道,弯道较多,夜间无路灯照明。沿线居住人员较为密集,是我乡主要通行道路,货车通行量大,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三)事故特点
死亡人员主要为行人及二轮摩托、农用车的驾乘人员,且年龄较大。肇事车辆主要为小型汽车和重型货车,主要存在的违法行为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减速避让、遇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违法掉头、超速等。
(四)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穿村过镇道路沿线平交路口较多,相关交通安全及照明设施缺失,附近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横穿公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极易引发事故。
(五)整改措施
1、各村劝导员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劝导,重点劝导酒驾醉驾、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驾乘农摩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减少安全隐患。
2、排查道路隐患,重点针对辖区内的平交路口、弯道及临水临崖突出隐患路段,通过增加路口警示灯、减速带、减速标线及让行标志标线、修剪遮挡树木等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3、做好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关注老年人、学生等特殊群体,采取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宣传版面等方式,加强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胡底乡自建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自建路亡人事故教训,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化解隐患,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外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乡开展自建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将自建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全力降低自建路风险隐患,坚决防止自建路发生各类交通事故,维护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为全方位隐患排查、精细化整改隐患、常态化建立机制3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即日起至9月底)。
重点排查:
1、场馆、厂矿、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只允许单位内部机动车或经单位内部人员同意来访机动车方可通行的地方;
2、集体及村民在耕地、种植园区建设的农用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以及自建通户路;
3、林区、田地、河道、山地等无路面区域,或自然形成的路面;
4、服务保障土木、水利、电力等工程项目,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施工便道、专用连接线;
5、处于建设、改扩建、养护等施工状态,已采取封闭隔阻、断交施工等措施,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自建路名称、类别、所处位置、管理单位等内容。
第二阶段:精细化整改安全隐患(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底)。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自建路“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要求,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压实主体责任,评估风险、制定措施、推动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持续推进,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底)。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形成自建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果。
四、工作任务
1、按照县政府《关于强化沁水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乡镇监管能力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沁政办发﹝2022﹞49号通知要求,对辖区的自建路进行排查摸底,详细造册登记。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加强安全监管,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责任范畴,切实压实源头管控责任。
2、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井队、光伏发电、电力、林场等自建路使用较多的企业和单位,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和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深入分析研判自建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向乡政府报告;对发生自建路交通事故的及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村、各站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思想,结合实际,制定本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狠抓措施落实,全力确保自建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各村、各站所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措施到位。相关部门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不定期地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胡底乡道路机非混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道路交通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解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乱象,增强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降低因机非混行引发的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机非混行严重、事故多发的坪曲线及学校、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区域路段。
四、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长时间停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随意上下客;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影响非机动车通行。
(二)非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不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或不按规定靠右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载物影响通行安全。
(三)行人:行人随意横穿机动车道、跨越隔离护栏;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五、职责任务
1、深入开展非法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清理工作;全面清理非机动车道内的障碍物;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增设非机动车停放点,安排专人巡查,防止占道经营反弹。
2、对道路通行条件进行评估,制定机非隔离设施优化方案,在事故多发路段及重点区域增设物理隔离护栏;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保障机动车、非机动车道通行顺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村、各站所要充分认识机非混行整治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细。要对标任务、明确分工、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各村、各站所要立足自身职责,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通报进展、共享信息。工作中要强化业务衔接与联动,跨部门事项主动对接配合,破解治理难题,提升整体效能。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整治活动结束后,各村、各站所要围绕职责做好日常监管维护工作。同时,完善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加强动态研判,及时应对新情况新问题,防止机非混行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胡底乡未成年人违规骑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全乡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提高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省道坪曲线、乡村道路、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
四、整治重点
1、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
2、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
3、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
五、职责任务
1、将学生交通安全纳入日常教育管理,加强学校门口上、下学时段的监管,对违规骑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专人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通过案例讲解、互动体验等方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定期向家长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2、各村利用劝导员在节假日、寒暑假期间针对学生集中出行的重点时段,组织村两委和劝导员开展安全大劝导活动,发现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的及时予以劝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站所要深刻认识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整治工作对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村、各站所要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安全劝导、校园护学、宣传教育等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滞后、措施落实不力的村,予以全乡通报批评并约谈支部书记;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骑行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