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峰镇委员会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峰镇村“两委”换届选举资格
联审办法》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机制,严格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切实把好“入口关”,按照《中共沁水县委、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水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沁发【2021】1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审查对象
村党组织换届候选初步人选,村民委员会换届候选人以及对拟任职的意向人选进行审查。
二、审查内容及责任人、责任单位
按照《中共沁水县委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水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沁发[2021]15号)《关于对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进行明确的通知》(沁村选办发[2021]6号)和《关于对村(社区)“两委”换届有关政策的答复》(沁村选办发[2021]7号)中对人选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年龄学历、负面清单、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等五项内容。
(一)基本条件。(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双好双强”人选标准,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2)候选人之间不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和因工作需要须回避的其他亲属关系。(3)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责任人:各包片领导 各村党组织书记
(二)政治素质。至少包括以下八条:(1)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贯通“最后一公里”践行“两个维护”;(3)大局意识强,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服务民生开展工作,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4)保持为民初心、为民情怀,对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放在心上,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5)有强烈的事业心,敢担当、善作为,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6)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7)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能豁得出去;(8)懂政策、守法律,作风民主,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责任人:各包片领导 各村党组织书记
(三)年龄学历
(1)年龄符合任职要求,以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牵头领导:王俊锋
责任单位: 嘉峰中心派出所
(2)在选举前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并且取得学历证书。对学历存疑的,可采取向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写出学历承诺书进行公示、相关知情人提供证明等多种方式认定学历真伪,对购买、伪造“假学历”的,由镇纪委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 梁 波 杨 田
责任单位: 镇纪委 换届办
(四)负面清单。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两委”候选人(竞选人):
1.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两面派、伪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
责任人:各包片领导 各村党组织书记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牵头领导: 梁 波
责任单位: 镇纪委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4.以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村级事务、影响基层治理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牵头领导:王俊锋
责任单位:嘉峰司法所 嘉峰中心派出所
5.被立案调查审查或依法留置、逮捕的
牵头领导:梁 波
责任单位:镇纪委
6.实施、参与非法宗教或信奉邪教的。
牵头领导:王俊锋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
7.近3年内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责任人:各包片领导 各村党组织书记
8.当前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牵头领导:王俊锋
责任单位: 嘉峰人民法庭
9.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5年的。
10.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5年的。
11.参与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5年的。
12.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以谣言、非法大(小)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牵头领导:王俊锋
责任单位: 嘉峰中心派出所
13.长期外出或经常不在本村居住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4.丧失行为能力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5.选举前不按规定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的。
牵头领导:各包片领导 各村党组织书记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1.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重大经济责任问题的。
牵头领导: 梁 波 翟江育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做过处理的。
牵头领导: 于春艳
责任单位: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三、审查流程
资格审査按照“牵头领导负责制”的方式开展。成立资格初审工作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分管领导、包片领导及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站所负责人等。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拿出书面意见,由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签字后,报镇换届办。经党委会议审议后,由党委书记签字后,向县换届办提交资格审查的请示。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站所要成立工作专班,确定至少1名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初审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随审随到”,确保初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站所要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实际优化审查流程和工作步骤,做到审查程序不少、审查步骤不漏,推动初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严守保密纪律。审查人员对初审相关信息要严格保密,并注意做好工作资料的收存归档被审对象的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不得散布、泄露审查情况,切实保证初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压实工作责任。参与初审的站所要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对候选人资格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价,提供结论性意见。建立候选人审查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力、敷衍塞责导致审查结果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嘉峰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资格联审工作小组
2021年9月22日
嘉峰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资格联审
工作小组
为认真做好2021年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嘉峰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资格联审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鑫杰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王 坤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赵建国 人大主席
王俊锋 党委副书记
梁 波 纪委书记
杨 田 组织委员
张铁梅 宣传委员
冯立康 武装部部长
丁李强 副镇长
张 雷 副镇长
于春艳 副镇长
李卫明 一级主任科员
魏淑芳 主任科员
樊国亮 主任科员
翟江育 主任科员
郭鹏斌 副主任科员
常二强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健强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站长
韩学文 嘉峰中心派出所所长
段文佳 嘉峰人民法庭庭长
王书楼 嘉峰司法所所长
各包村干部
设立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换届资格联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