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整治项目的申 请
县自然资源局:
按照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自然资源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沁政办〔2020〕45号)要求,在充分调研嘉峰镇周边矿山企业、洗(选)煤厂的生产情况及本地煤矸石排放现状,并结合农村土地结构和地形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嘉峰镇五里庙村、张山村探索推行煤矸石土地整治项目建设。
该项目拟利用两村具备条件的荒地沟壑,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用于开展煤矸石土地整治建设,不仅可使煤矸石堆放得到规范处置要求,还可造出合格可耕种土地,实现可持续发展,节约化发展目标。
项目地点位于嘉峰镇五里庙村和张山村,总投资1000万元,全部由山西绿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筹,沁水县嘉峰镇利民环卫服务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拦矸墙工程、排水工程、边坡防护工程、覆土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配套运矸道路工程等。
特此申请。
嘉峰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