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21-10-09 发布机构: 嘉峰镇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

  

各行政村、驻镇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在非全国人口普查年份,对全省各市、县(市、区)人口变动情况进行抽样调查,为切实组织实施好我镇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了解调查意义,明确调查内容

(一)人口信息是国家治理与服务的基础信息。为准确、及时地监测和反映掌握我国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二)1.调查范围:被抽中的调查小区。2.调查登记对象:本村被抽中住房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3.调查时间:调查标准时点是2021年11月1日零时。现场工作时间是10月10日—11月15日

二、合理选聘调查指导员与调查员(以下简称“两员”)

合理选聘“两员”各行政村、企业要在20211011日选聘出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负责本区域内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由于今年抽样采用调查员手机调查,选聘报上来的调查员姓名、手机号要录入程序端,中途不得变更。要选聘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担任“两员”,特别要优先选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的两员”必须有智能手机,且能熟练操作,后续会进行业务培训。

三、依法开展调查

各行政村、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调查工作。严肃调查各环节工作纪律全程加强对调查信息的保护,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嘉峰镇人民政府

2021109

附件1

嘉峰镇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小区

人口变动抽样的小区

嘉峰村

001、002、003、013、014、015、016、017(017永红矿)

潘庄村

001、002、003、004、007、008、009

永安村

(005、006永安煤矿)(007宏泰煤矿)(008、009南凹寺煤矿)

马庄村

001、002、003、004

殷庄村

001、002、003、004、005

潘河村

001、002、003

附件2

嘉峰镇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两员”“信息表

村委

(企业)

姓名

性别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

调查指导员/调查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