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

嘉峰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细化管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28 发布机构: 嘉峰镇

嘉峰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细化管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空气质量,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嘉峰镇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峰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借章)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

嘉峰镇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空气质量,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现需对镇域环境实施精细化管控,结合管控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空气质量优于去年同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嘉峰镇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领导组,负责精细化管控工作综合协调、统一管理、推动落实。

组  长:镇长

成  员:各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

三、管控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1、煤场管控。各煤场要定时检查喷淋设备,喷淋设备要按照要求发挥降尘功能。出入车辆要及时冲洗轮胎等。

责任单位:各煤矿、各煤场、嘉峰环保中队、镇环保站

2、道路扬尘管控。一级路要每天进行不间断的洒水、喷雾、清洗;干燥、大风天气时要加大清扫、洒水清洗频率,以保持路面清洁、不产生扬尘为目标。

责任单位:一级路管理公司、利民环卫

3、餐饮油烟管控。管控范围内的所有产生餐饮油烟的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理维护,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严禁露天烧烤。对餐饮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定期、不定期抽查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的使用情况,并对重点油烟排污单位开展监督性抽查监测,发现未正常使用净化设备和油烟排放超标的餐饮单位,严格进行处理,对不能达要求的要停业整治。

责任单位:嘉峰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市场监督所、环保中队

4、破损路面及裸露土地扬尘管控。要坚持宜绿则绿、宜硬化则硬化的原则,对破损路面及裸露土地及时进行分类处置。遇大风扬尘天气,要对易起尘的破损路面及裸露土地喷洒抑尘剂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镇城镇建设办 

5、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制度,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完全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必须安装粉尘在线监控设备,与主管部门联网。对施工工地、拆迁工地不间断巡查,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实施高限处罚。

责任单位:镇城镇建设办、镇环保站

6、秆禁烧管控。加大各村区域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管控。严谨有冒烟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各村、镇林业站、镇环保站

7、建立网格管控。充分发挥、积极调动网格员、社会各界、公众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监督作用,对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对责任单位及时下达任务,限时办结,形成人人爱护生态环境、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让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无处可藏、无处可躲。

责任单位:镇网格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