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春运”期间开展农村交通安全 大劝导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26 发布机构: 嘉峰镇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春运”期间开展农村交通安全

大劝导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站所:

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腊月十六)开始至2月25日(正月二十五)结束,共计40天。为保障我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统筹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春运的安排部署和工作方案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春运”期间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劝导”统一行动。为确保行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全


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紧盯农村地区重点路段、车辆、驾驶人和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准确把握春运道路交通新形势,守好群众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确保不发生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和车辆人员滞留,为2022年全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管控重点

(一)重点路段

1、事故预防重点路段

(1)农村道路:农村县乡道路、端润一级路与国省道交叉路段、城乡结合部路段;

(2)高风险路段:长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易积水结冰、团雾多发路段。

2、易拥堵路段

(1)疫情防控管控区域周边道路:尉迟疫情防控卡点管控区域周边的道路和重要互通枢纽节点;

(2)重点旅游景区周边道路:豆庄村、尉迟村等旅游景区周边道路。

(二)重点时段:

1、春节前三天。预计1月29日至1月31日(腊月二十七至腊月二十九),节前返乡客流成为车流主力,返乡出行小高峰出现。此外,受群众采办年货、休闲逛街、中短途探亲访友等多种因素影响,辖区货物市场、繁华商圈等周边区域以及部分主干道路,将出现一定的交通压力。

2、春节末三天。预计2月4日至2月6日(正月初四至初六),将迎来第一波返城高峰,2月6日当天流量也将达到整个春运期间的最高峰值,届时全镇道路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增大。

3、元宵节前后两天。2月13日至2月17日(正月十三至正月十七),全镇道路压力将增大。

4、春运结束前一周。2月19日至2月25日(正月十九至正月二十五)期间,各大高校陆续开学,学生离家返校与外出务工返岗交通流相互交织叠加,农村地区道路人车交通流集中增大,以中长途出行为主的学生及务工人员组成的返程高峰将会是春运期间最后一波流量高峰。

5、雪、雾等恶劣天气及重污染天气时段。

(三)重点路段:

1、各行政村主要道路、出村道路与国省道、县乡道路平交口;

2、事故多发路段、存在风险隐患的道路;

3、桥梁、隧道、长下坡、山区背阴路段等易积水、积雪、结冰、团雾易发路段;

4、人员集中通行的农村道路;

5、旅游景区周边道路。

(四)重点车辆及驾驶员:

1、农民群众、返乡农民工、学生、农村面包车、走亲访友的驾驶人;

2、农村短途客运车、微型面包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农摩车、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等车辆。

(五)重点违法行为:

车辆超员、超速;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两轮摩托车骑乘多人、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和驾驶无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1、要联合辖区农机、交警、村委、社会志愿者组织参加(与)劝导工作;可和驻地交警中队、运管所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村节日值班(守)人员参加劝导工作。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疫情防控检查点,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村口、平交路口集中开展劝导、纠违、宣传工作。

2、交警中队、公安派出所要发挥交通安全主力军作用,积极参与、支持和指导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劝导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和妨碍劝导行为要主动协调,坚决打击。

3、各行政村、各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劝导具体时段,突出劝导重点。要动员村组干部驻站守点,确保劝导工作取得实效。

4、要规范劝导行为,坚持理性、平和、文明劝导。劝导员要使用手机对劝导工作发现的重点违法行为或因劝导引发的纠纷固定证据,及时上报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5、要加大宣传力度,以“五进”宣传为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打造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让交通安全工作真正走进家家户户。

6、各行政村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与此次“春运”期间农村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有机结合,统筹进行。在各行政村疫情防控点进行交通安全大劝导、大宣传,工作中如发现有外地车辆或者涉及疫情中、高风险区的来往车辆要及时登记并上报有关部门做好备案。

7、省、市、县将对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进行明查暗访,明查相关文件、制度,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劝导员的培训工作,交通违法行为是否有劝导登记台账。暗访村口、路口是否有劝导站、是否有人员在岗,劝导员是否配备了反光背心、帽子、停车牌、工作包,是否设置宣传栏,是否对路面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劝导。所以各行政村要认真做好“大劝导”工作记录,注意日常工作中文字、图像档案等资料的收集、上报,同时,按照要求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春运”期间辖区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且没有开展劝导工作的行政村,包括没有报送资料(文字、图片、视频资料、未在管理系统内录入),将严肃问责。2022年2月18日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投入劝导员、动员村组干部及劝导交通违法行为的数量、劝导上报的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的数量等工作情况书面报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203室)。


附件:1.“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大劝导开展情况汇报

2.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检查登记表

3.嘉峰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登记表

4.嘉峰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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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