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37/2023-0004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嘉峰镇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火情信息 报送和火情处置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嘉政发〔2023〕1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2日 |
嘉政发〔2023〕12号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火情信息
报送和火情处置的通知
各村:
为确保在火情发生后,信息报送及时、火情处置高效,现就火情信息报送和火情处置要求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火情信息报送时限及流程
1、村辖区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后,包括林缘地带焚烧秸秆、烧荒等火情,要第一时间电话向镇森防指办公室报告火情情况,值班电话0356-7082010,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着火时间、火情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可燃物情况、扑救力量情况以及是否需要队伍支援等,报告责任人为村主要负责人。
2、镇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并迅速向主要领导报告。
分管领导及联系电话:张 雷,18636493035 。
3、乡镇核实情况后30分钟内县林业值班室上报火情信息,报告责任人为镇政府分管领导。
二、火情处置流程
1、初发火情由村级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村级林草防灭火应急预案,召集村级扑火队伍迅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15分钟内扑灭森林草原火情,立即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动态清理,不留盲区;巡查检查,不留空档;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3、15分钟内无法扑灭森林草原火情,且有蔓延势头的,立即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申请启动镇级应急预案。
4、乡镇2小时内未能有效控制的火情,由县级森防指设立现场指挥部,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5、火场看守,原则上不少于72小时。
三、工作要求
火情发生后,各村要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及时报送火情并进行处置。对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附:嘉峰镇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卡
嘉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嘉峰镇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卡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报告人:
镇政府:
年 月 日 时 分, 村庄 地块山头发生森林火情,现场处置情况:
着火地点为 ,着火物主要是 ,场周围植被主要是 ,现场风向为 。
. 正在组织扑救,在火场一线指挥调度,已组织扑火队 人在现场扑救。起火原因 ,过火面积 亩。
处理结果:
值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