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

索  引 号: 11140521012445090F637/2024-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峰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草原 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嘉政发〔2023〕4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草原 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09 发布机构: 嘉峰镇

嘉政发〔2023〕46号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草原

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秋收活动已陆续展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明显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克服麻痹思想,认真抓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各村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对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采取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安排专人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节期间安全无事故。

二、营造氛围,强化宣传

各村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要结合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利用大喇叭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各村护林员要全员上岗,着迷彩服,佩戴红袖章,携带铁锹、水壶、喇叭开展巡查宣传,同时镇村两级要通过张贴标语、树立彩旗、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深入重点林区、交通要道、山庄窝铺,进行深入、广泛、细致的宣传,提醒广大群众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草原防火防范意识,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控火源,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严控野外用火是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关键。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因情设防,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管理火源。一是要加大工作力度。除护林员、网格员外各村要结合实际建立由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共同组成的半专业巡查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车辆,要严格盘查,杜绝火种入山,对发现的违用火行为及时制止,对发现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事故要就近组织人员扑救,同时迅速报告镇人民政府(电话0356--7082010)。二是要对重点人员实行专人监护监管措施加强双包双管,落实好所在村两委干部、直系亲属的双重监管措施,三是对重点地段实行重点防范。对险情较重的地区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林区主要路口,要设站设卡,坚决杜绝火种入山。四是秋收工作已经开始,各村要提前布置收秋后“五清”工作和秸秆粉碎还田工作,彻底堵严野外用火安全隐患。

四、高度戒备,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镇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对灭火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运行正常。各村半专业队伍要配齐二号工具(铁锹、铁扫把、斧头等)及5公升水壶,时刻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火情火灾。一旦发生火情,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组织扑救,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防火值班制度

各村应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的防火值班规定,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脱岗现象。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的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严肃依法追究责任。

                              嘉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