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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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峰镇人民政府法定职责

发布日期: 2024-08-19 发布机构: 嘉峰镇


机构名称 沁水县嘉峰镇人民政府 负 责 人 丁杰
办公电话 0356-7082010 传真号码 0356-7082010 
办公地址 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潘庄村 邮政编码

048205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冬季)下午2:30-5:30(夏季)

    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乡镇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