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深化“美丽庭院”建设工作,龙港镇坚持党群同心、联动发力,组织和发动广大家庭投身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妇联执委、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巾帼志愿者的带领作用,以“小美”庭院扮靓“大美”乡村,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活的幸福感、满意度。
统筹谋划,提高创建质效。龙港镇紧扣“一盘棋”思想,坚持镇村组三级同频共振,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召开“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专题会议,介绍“美丽庭院”创建的相关政策、背景,明确创建标准,使各村创建有依据、创评有方向、推进有举措。整合村(居)“两委”干部、党员、巾帼志愿者等力量,多方联动参与“美丽庭院”创建,形成以上率下、整体推进、同抓共促的生动局面。突出分类施策,围绕是否有庭院、是否有绿植区、能否改造等信息对全镇进行摸排,为精准化实施庭院绿化美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宣传示范,提升镇村风貌。龙港镇为充分调动广大村干部及农户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绿化环境人人参与、美化庭院家家受益”的浓厚氛围。坚持在宣传发动上下功夫。积极推动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巾帼志愿者等入户开展乡村绿化“敲门行动”,分人群、分类别有效宣传“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同时,利用村村响大喇叭、村口公告栏、LED屏宣传标语等方式引导广大农户积极参与整治美化家居环境,以庭院“小美”为幸福生活“加分”。坚持在示范带动上出实招。坚持以典型为引领,筛选一批基础较好、引领性强的庭院户重点培育为“美丽庭院”典型。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扩大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影响力。
统筹推进,创建常态长效。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参照“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庭院“门前屋后”绿化干净整洁。通过发动“四旁”“五边”周边庭院农户主动认领管护任务,承担庭院周边的环境卫生责任,做到定点投放,不乱倒垃圾、不乱堆乱放,形成常态化庭院管护机制。强化督促考核,定期深入各村,根据县级下发的创建要求,结合绿美乡村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交办,明确整改时限,强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美好生活。龙港镇将进一步引导广大家庭在“美丽庭院”建设中争做创建者、监督者、提倡者,在改善人居环境、乡村建设中不断贡献力量,为乡村振兴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